【持刀傷人】涉九龍城搶劫及持刀傷人 雙程證漢被控11罪還押候訊

社會

發布時間: 2022/01/05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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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馮錦明被控共11項罪名,還押至本月中再訊。資料圖片

元旦翌日九龍城發生連環傷人案,36歲持雙程證內地漢涉搶劫及襲襲兩途人後,再搶走店舖牛肉刀,損毁私家車擋風玻璃及襲擊男司機。內地漢其後涉到鄰近唐樓縱火及衝入賓館傷人,並試圖燒毁床單,被控傷人、縱火等共11罪,案件今(5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應控方要求押後案件至1月19日再訊,其間先為被告索取精神科報告,被告未有保釋申請,還押候訊。

持雙程證來港的被告馮錦明(36歲),報稱無業,被控1項搶劫、2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3項刑事損壞、1項偷竊、2項傷人及2項縱火罪。

控罪指,被告於2022年1月2日,在九龍城南角道與賈炳達道交界,搶去女子莫帶田1部價值5,499元的iPhone 11手提電話,及損壞莫1副價值500元的眼鏡。及後被告再襲擊男子何志榮,對何造成身體傷害。被告於同日在衙前塱道非法及惡意傷害莫及偷竊1把39厘米長的牛肉刀。

控罪續指,被告於候王道與衙前圍道交界損壞男子李諾軒的私家車的前擋風玻璃,並襲擊李,對李造成身體傷害。被告再於太子道西唐5樓用火損壞女子Khong On Thatsanee的1把價值50元雨傘及2對價值800元的鞋;及於唐2樓雅莉豪華別墅用火損壞屬於男子區振邦的1套價值130元的床單,及非法及惡意襲擊區,及損壞屬於區的1個價值40元垃圾桶。

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控方呈上醫生信件指被告或有精神問題。裁判官押後案件至1月19日再訊,其間先替被告索取精神科報告,確認被告是否適合答辯,以及索取醫療建議,由於被告未有保釋申請,需繼續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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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梁錦麟